热点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行政楼管理制度
2015-01-06   审核人:

一、行政楼是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楼内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分配调整。未经院办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各办公设备、公物分别由学校后勤处负责配置。        

二、进入行政楼要保持衣着整洁,不允许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楼内禁止吸烟。        

三、要保持楼内肃静,不得高声喧哗,禁止在行政楼内追逐打闹。        

四、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爱护公物、设施,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禁止在走廊、办公室墙壁、办公桌椅及公物上乱写乱踩。        

五、各部门使用的资产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并严格执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电脑、桌椅和文件柜未经同意不得搬出行政楼。        

六、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乱接电源线,自觉做到人走关灯,及时关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        

七、行政楼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根据学校对各部门环境卫生承包区域的划分,由承包单位负责。        

八、行政楼的安保工作由保卫处值班保安负责。        

上一条: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下一条: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