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饮食摊位负责人(经营承包人)对所经营的食品卫生负全责任,操作间班组长负责本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卫生,各岗位人员负责岗位和责任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做到分工负责,层层把关,共同做好操作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二、所有食品加工人员要严格按照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加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
三、厨房内所有冰箱、冰柜按不同操作间不同用途进行标注,生熟分开,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将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混放。
四、各操作台、砧板、刀具、容器、抹布等均应做到生熟分开使用。标识清楚,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的现象。
五、各备餐柜内调料、辅料分类摆放整齐,定期检查,凡有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或标识不全的不得使用。个人物品及杂物不得放入备餐柜,不得在厨房内随处乱放。
六、所有加工人员在制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制作。
七、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要分池清洗,分台加工、存放,不得混洗、混放,防止造成交叉污染。
八、需要加工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大块烧煮加工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食物烹调、制作后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必须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九、禁止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隔餐隔夜的熟制食品用前必须经过充分加热。
十、随时对餐具进行检查,发现有污渍、异物、异味时不得使用,退回洗碗间重新清洗消毒。
十一、工作结束后各岗位人员要及时将工具、灶面、灶下、台面、地面清扫干净;抹布洗净消毒晾开,砧板清洗消毒竖立,刀具上架;其他工作用具放入工具柜内,调料加罩加盖。